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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等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02  浏览次数:334


山丹县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来源合法,并符合博物馆办馆宗旨。

范围:山丹县有史以来发现的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和文化艺术价值的各类文物,包括历史文物、民文物;

      1、反映山丹县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文物。

      2、山丹县地域内的具有代表性的农业、手工业生产工具、产品,以及有关人们生产活动、商品交换等的文物资料。

    3、山丹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山丹历史上的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作品、手稿及有关文献。

    5、反映历史上山丹回族等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的文献、文物。

     6、山丹境内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和动、植物标本及反映其生态状况的标本、资料。

    7、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的征集其它类别的藏品。

    、类别:石器、骨器、陶器、玉器青铜器、木器漆、瓷器、石刻、书法绘画、工艺美术、图书资料、照片、生产用具、生活用具、标本古生物化石等

坚持质量第一,真品率百分之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

藏品需经级以上至少两名专家鉴定后,方可入藏。

六、入藏程序

1、 根据征集范围、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

2、 会同省级文物部门鉴定等级,定名。

3、 修复保护。

4、 登记编目、入帐建档。

 

 

 

 

 

 

 

山丹县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程序

为了使藏品征集工作组成员尽快熟悉掌握本馆藏品征集工作的基本程序,熟练处理日常征集事务,特制藏品征集工作流程表以供日常文物征集之用

 

采集文物征集信息

 

 

 

征集组成员讨论商定征集意见

 


    

联系专家鉴定,并出具专家鉴定意见与估价

                             


向文物征集组提交征集意向书面申请、文物清单(名称、数量、质地、时代、尺寸报价)图片及专家鉴定意见与估价

                             


召开由文物征集工作领导组与相关文物征集工作组成员组成的文物征集会议,议定征集与否及成交价价

 

 

 

 

征集意向通过后,完成《山丹县博物馆专家鉴定意见表》山丹县博物馆藏品征集审批表》山丹县博物馆藏品征集清单》,方可与卖方或藏家拟合同

 


    

藏品到七个工作日,总账、征集人员与库房管理人员共同办理移交、入库手续。征集人员须向总账提交《合同征集清单审批表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存档

                             


征集人凭合同原件、发票、《入库清单》、征集清单审批表专家鉴定意见复印件给财务,完成财政支付手续 

 

 

 

 

 

 

山丹县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要求

 

、凡需购买的藏品在报批时必须提交专家书面意见,必须省级以上藏品征集鉴定专家两人以上的鉴定和评估意见专家意见包括拟购藏品的真伪、收藏价值和参考价格等。征集购买藏品的审批工作实行专家鉴定一票否决制度。专家意见和审批研究过程等要有文字记录并存档。

所征集的藏品要做好科学的原始记录。具体要求:在征集调查,有收藏方写成书面材料或由征集人当场记录,并请收藏方签名确认;记录要实事求是要经过核实,不能道听途说或主管编造;准确记录初步鉴定意见及藏品的价值评估;要注意记录有关的人物、事件和情节等材料;用不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并及时录入电脑;必须附上有关照片、拓片或绘

、所征集的藏品必须尽快移交到指定的库房妥善保存,不准在私人手上存放保管,并在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和入库手续。

、所征集的藏品在总账登记时,征集人员必须将有关的原始资料和鉴定意见表等移交给总账保管员存档。

、藏品经费必须要经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有关审批决定由藏品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并附文物征集会议纪要。

、藏品征集经费在使用之前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政府采购的相关手续后实施采购。藏品征集经费的付款方式,必须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款支付。从文物商店或拍卖行等企业、事业和团体单位购买或有偿调拨、移交的藏品,对方需开具完税发票。从民间私人手中收购藏品,卖主须填写收款收据,并提供个人身份证等资料,本馆财务部门据此开具收购发票

、所征集会馆的藏品须登账拨库后才能办理付款或报销手续。报销单据上要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审批权限人签名,并附有藏品库单、合同、专家鉴定意见表、藏品征集鉴定审批表、收款凭据等材料。

、对经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文物藏品,由山丹县博物馆说明原因并退还收藏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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